今天参观了一下"爱米网"网站,我哭了.
"爱米网"除了把"43things"汉化了一下,还做了什么?这让人想起当初张朝阳拿着五万美金回国创业,他所谓的"点子"不过是"照虎画狐",把yahoo改了个名字叫sohoo带到了中国,他也真够没创意的,连个名字都要抄.这么多年过去了,难道中国的互联网界还这么没创意,"爱米网"连界面都原封不动的照搬过来了.
如果说当初张朝阳的所作所为是因为互联网在发展的初期还情有可原,那么今天的"爱米网"就有点不可原谅了,往轻里说也是"侵权".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史离不开"海归"的贡献,他们把美国的互联网上的思想,产品,商业模式,一样一样的都带到了中国,但他们却没有带回来互联网的精神,而是让"不思进取"的风气在这个圈子里四处弥漫."速度"成了唯一的"创意".
不可否认美国是互联网的急先锋,但互联网已经发展到了与本土的社会文化,商业文化,政治文化相结合,共同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和新的社会产品的时候."落后"不能成为一切的"借口".中国的互联网界从来没有反思过自己,即使是在泡沫破灭的时候,仍然是心存侥幸,抱着幻想过日子.
中国有成功的互联网公司吗?靠游戏赚钱的算吗?靠短信赚钱的算吗?我不知道,也许腾讯算,也许百度算,但即使是"商业成功"的公司也没有勇敢的承担起它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许他们从来就没打算做一个"值得尊敬的"公司.
也许中国只有一个半互联网公司做出过可贵的探索并获得了一定的成功.一个是低调的阿里巴巴,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商业拓展平台,半个是吵闹的新浪,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我国的传媒业,并对政治生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之所以称它为半个是因为它在商业前景和社会责任两方面本可以做的更好.
中国的互联网是一堆彻头彻尾的仿制品,中国的互联网界已经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名利场.当抄袭成为一种时尚,互联网的精神就已经死了,除了堕落它别无选择.
